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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的门读后感3000字精选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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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写读后感,我们可以与他人交流和分享对书籍的理解和感受,读后感是对自己阅读过程的总结和反思,有助于提高阅读能力,美篇巴巴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羊的门读后感3000字精选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羊的门读后感3000字精选6篇

羊的门读后感3000字篇1

一直以来对阿富汗这个神秘而又多灾多难,饱经战火的国家充满了向往。当我从报纸上的`书评上看到《追风筝的人》这本书的时候,便迫不及待的买来一睹为快。

小说其实是男主人公阿米尔寻找心灵救赎的回忆录。

阿米尔从小生活在阿富汗一个富足的家庭里,从小失去了母亲,但有一个同样从小失去了母亲但情同手足的仆人哈桑。哈桑对阿米尔忠心耿耿,无论是阿米尔做了什么,他总是一味的信任跟包容.在阿米尔遭受坏孩子的欺负的时候,他也是挺身而出,为朋友两肋插刀。可是,在阿米尔的内心深处却清楚的感觉到,自己并没有把这个出身低贱,目不识丁的哈桑当作自己的朋友。

在阿富汗,一直都有冬天赛风筝的传统,并且按照惯例,那些被击落的风筝可以被看作是胜利者的奖赏,哈桑聪明机灵,是个追风筝的能手。某年冬天的赛风筝会却让阿米尔和哈桑友情彻底的决裂。那次的比赛,阿米尔成了冠军,哈桑为小主人去追那只被击落的风筝。

习惯了哈桑的一诺千金,阿米尔知道他肯定能顺利完成任务,他满心欢喜地等着哈桑为自己带来战利品,可哈桑迟迟没有回来,阿米尔只好出去寻找。可却在找到哈桑的那一刻惊呆了。原来,追到风筝的小哈桑遇到了麻烦:正被几个曾经找过阿米尔麻烦的坏孩子胁持,对方逼迫他拿出风筝,而哈桑不愿意,于是,势单力薄的他因此遭受了自己人生最大的耻辱——被这几个坏孩子强犯了!而即使在这样,他死命地保护好那只被击落的风筝。——残酷的一切,站在巷口的阿米尔全部看在了眼里,可是,他却没有勇气上前制止 !

那次事件之后,阿米尔内心就开始被羞愧与痛苦所折磨,他知道自己很对不起朋友,自己懦弱,虚伪愧对朋友的忠诚。这样的感觉一直把他压不过气来,终于,他在父亲面前撒谎说哈桑是小偷,让父亲赶他们走。而即使是这样莫须有的伤害,哈桑也毫无怨言地承认了。虽然父亲执意留下他们,他们还是黯然地离开了。

几年之后,阿米尔随父亲去了美国,先前优越的生活没有了,在美国的日子,他们过的很窘迫,可父亲还是一贯地有担当,靠着父亲卖力的打苦工,阿米尔顺利地完成了学业,开始工作,恋爱,结婚,直到父亲去世。对他而言,平淡的生活正好是他用来淡忘过去回忆的良方。

父亲去世后的某一天,阿米尔居然意外得知哈桑居然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弟弟!回到阿富汗,哈桑已经死去,阿米尔找到他留下的孩子,往事一幕幕,他带着这个小侄儿,决定替哈桑承担做父亲的责任.。跟哈桑的儿子谈到他父亲追风筝的时候,阿米尔充满了钦佩和尊敬. 他带着哈桑的小儿子一起去放风筝。

很多人把目光聚焦在阿米尔的自我救赎之上。其实每个人的生活很平淡,可能没有那样的事情让你来面对与阿米尔类似的困境:犯一个禁锢着自己一生的错误,为此感到遗憾,难堪,让我们总是为此耿耿于怀。也没有人太多的人回象小说里的阿米尔那样,在自己犯了错的多年以后,还能有重新赎罪的机会。这种太过巧合的事在小说中读来自然流畅,但现实中并没有太多机会去体会,也不会有太多的人愿意有这种机会来体会。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你也许会像阿米尔童年的时候那样,有一个亲如弟兄的人,可能你们身份不同,职业不同,甚至是国籍不同。当他们全心全意对你的时候,你是怎么想的,你是觉得这是必然的呢,还是这是你应得的,你有没有好好想过自己应该如何珍惜这样的一个人。而不是在自己犯错之后找个借口与这个人断绝关系呢?

也许很多人会说:我也一样对他的阿,我也一样为他着想,也一样愿意尽我的一切力量去完成他的愿望。但是真正当一件足以影响你们一生的事情发生时,你是否会毫不犹豫地选择放弃你那个最亲的人。

人们往往会忽视那个永远躲在角落,但是却是永远对你最亲的人。觉得他们都跟我那么亲了,根本用不着费力来维持这种关系,而是随随便便,马马虎虎的对待他们,比如说我们的父母。曾经有人当面对我说过:“为什么所有人的意见你都能耐心听取,唯独你父母的意见你却一点也听不进取。”想想以前,无数次为了一点小事跟父母摆臭脸,难道我这样做的资本就仅仅是父母总是无条件的支持你,在我最不开心的时候,本想来开导的却最后总是成为我的出气筒,事后又总是来嘘寒问暖,我们却为了自己那一点小小的自尊而不理不睬。我们就是这样对待那些对自己全心全意而又别无他求的人的吗?虽然长大后象阿米尔一样尽量找机会弥补,而父母也像阿哈桑一样仁就毫无怨言的和我们生活在一起,但是当初为什么要为了自己那个小小的风筝,那个现在想来毫无价值的自尊心而忽视自己身边的人。

其实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只他想要追逐的风筝,有的人追到了,有的人没有追到,有的人凭借自己的力量追到了自己心中的风筝,有的人凭借他人的力量追到了那个风筝。但是,请记住,在你追逐你心中的风筝的时候,不要忽视了自己身边的人,忽视那些往往躲在角落里,毫不起眼但却是最最关心你的人,给他们一点关爱,哪怕就一点。不要认为他们对你的付出是理所应当的,更不要为了自己的那只风筝而让那些人作出了痛苦的牺牲,最后才哭往往比笑到最后更令人印象深刻。

羊的门读后感3000字篇2

被埋藏了的美女--薛宝钗春梦随云散,花飞逐水流;寄言众儿女,何必觅闲愁。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袭人等是《红楼梦》主线人物,宝、黛二人的悲剧贯穿始终。

薛宝钗虽不是此爱情悲剧的当事人,但也有着相当高的地位。对于《红楼梦》的结局,我有甚多不满,可有人对我说,“既然你不满,林黛玉最终抱憾而亡,贾宝玉出家为僧,那你觉得,什么样的结局是完美的。”的确,我对甚为不满颦儿之死,颦儿素日也是叛逆角色,终日只想一展才华,违反了古时“女儿无才便是德”之说。颦儿在文中的才华是不容置疑的,我实是钦佩,也为她那种叛逆而佩服。可她为何不能叛逆至底?贾母素日疼她,更疼宝玉,他俩二人想要结为连理枝,贾母也未必反对,她竟不去争取,偏自寻苦恼,气死了。可细细思量,她素日多疑,即使嫁于宝玉,也难免会被气死。她又不似凤姐会借酒撒泼,怎生向贾母开得了这口?她的力量是如此微薄,在贾府她毕竟不像宝钗那样得人心。宝玉,最后看破红尘,做了和尚。难道做和尚真是最好的结局吗?若是如此,世人都改为僧。我的想法太极端了。“你死了,我去做和尚。”预示着这一切,好似一切皆前定,无法改变。只可惜宝钗为人圆滑,讨人喜欢,她最终最终独守空房,也不免令人觉得有些惋惜。宝钗也是封建礼教的牺牲品,她以林黛玉之名嫁入贾家,也深知宝、黛二人心意相通,却无力抵抗。薛母再疼她,也无能为力,贾母如此有诚意,自己又怎生婉言拒绝?何况,薛蟠之事,贾家也尽了不少力,宝钗也不想为难母亲。嫁于宝玉后,虽说黛玉已死,宝玉待她也不薄,可宝玉仍是对黛玉念念不忘。

最后,她已怀身孕,宝玉仍是舍她而去,出家为僧,留她独守空房。说来,得人心又如何?最终也未得幸福。我始终觉得宝钗是全剧中真正的强者,她从不再人前为难他人,不与人正面起冲突。她的才华绝不在颦儿之下。我很是最佩服她,她说话从不造次,不该说的话绝不多说,即使是顽话,也是极为小心,甚至是无懈可击。她的才智也是罕有的,她不似凤姐无话不说,说话好似毫不讳忌,泼辣来形容也不足为过,心狠手辣,但她的才智绝差不了凤姐许多。就拿此二事做分析。她时而劝戒宝玉,宝玉无悔改之意,她也不勉强,一她是姨娘家的,不便多说;二袭人如此劝慰,仍不见起效,多说也无效。就此打住,多说无意。再拿她与宝玉结婚之时,伺机将颦儿的死讯告诉他,也显示了她的才智。这些都是有目共睹的。在来说说我自己的见解,我自认为对宝钗的为人,性格,想法都不够了解。我只是以一个常人的角度来思考。宝钗处理世事甚是圆滑,几乎是人见人爱,可难免会有点虚伪感。她可能想忍得一时,时机成熟后,便可寻回自己,可到时到何处寻回自己?虽然她是强者,我个人认为将自己埋藏并不是件容易的事,这不是一个弱者做的来的,可最后她却不是真正的赢家。美梦终究一场空。韶华散尽,容颜衰。独坐烛前痴痴叹,才觉泪痕爬满容。过往如云不可及,镜中双鬓已成霜。膝下遗腹已成人,房空冷清如往昔。闲来无事仰望月,无语能诉,唯有泪空流!常听人讨论,宝钗凄惨还是黛玉凄惨?可纵观全文,细细评之,你便会觉得这个问题已不重要了。

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黛林中挂,金簪雪里埋。这些只是我个人的愚见,也许冰山一角都未触及,还搞错了方向,扭曲了曹雪芹的原本用意。

羊的门读后感3000字篇3

百年孤独这本书现在比较少人看了吧。这本书融入神话传说、民间故事、宗教典故等神秘因素,巧妙地糅合了现实与虚幻,展现出一个瑰丽的想象世界。

今年的暑假,我带着一本《百年孤独》从上海返回中原老家。它奇异的叙述方式一方面引起我强烈的兴趣,另一方面又使我昏昏欲睡。在返乡的硬座车厢里,我再一次将它打开,再一次从开头读起。马贡多村边的那条清澈的河流,河心的那些有如史前留下的巨蛋似的卵石,给人一种天地初开的清新之感。用埃利蒂斯的话来说,仿佛有一只鸟,站在时间的开端,用它的红喙散发着它的香甜。

但马尔克斯的叙述的速度是如此之快,有如飓风将尘土吹成天上的云团:他很快就把吉卜赛人带进了村子,各种现代化设施迅疾布满了大街小巷,民族国家的神话与后殖民理论转眼间就展开了一场拉锯战。《裸者与死者》的作者梅勒曾经感叹,他费了几十页的笔墨才让尼罗河拐了一个弯,而马尔克斯只用一段文字就可以写出一个家族的兴衰,并且让它的子嗣长上尾巴。这样一种写法,与《金瓶梅》、《红楼梦》所构筑的中国式的家族小说显然迥然不同。在中国小说中,我们要经过多少回廊才能抵达潘金莲的卧室,要有多少儿女情长的铺垫我们才能看见林黛玉葬花的一幕。当时我并不知道,一场文学上的“寻根革命”因为这本书的启发正在酝酿,并在当年稍晚一些时候蔚成大观。

我捧读着《百年孤独》,窗外是细雨霏霏的南方水乡。我再次感到了昏昏欲睡,我被马尔克斯的速度拖垮了,被那些需要换上第二口气才能读完的长句子累倒了。多天以后,当我读到韩少功的《爸爸爸》的时候,我甚至觉得它比《百年孤独》还要好看,那是因为韩少功的句子很短,速度很慢,搀杂了东方的智慧。可能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当时有些最激进的批评家甚至认为,《爸爸爸》可以与《百年孤独》比肩,如果稍矮了一头,那也只是因为《爸爸爸》是个中篇小说。我还记得,芝加哥大学的李欧梵先生来华东师大演讲的时候,有些批评家就是这么提问的。李欧梵先生的回答非常干脆,他说,不,它们还不能相提并论。如果《百年孤独》是受《爸爸爸》的影响写出来的,那就可以说《爸爸爸》足以和《百年孤独》比肩。这个回答非常吊诡,我记得台下一片叹息。

我的老家济源,常使我想起《百年孤独》开头时提到的场景。济水,曾经是与黄河、长江、淮河并列的四条大河之一,史称“四渎”,即从发源到入海潋滟万里,自成一体。济源就是济水的发源地,但它现在已经干枯,在它的源头只剩下一条窄窄的臭水沟,一丛蒲公英就可以从河的这一岸蔓延到它的另一岸。站在一条已经消失了的河流的源头,当年百舸争流、渔歌唱晚的景象真是比梦幻还要虚幻,一个初学写作者紧蹙的眉头仿佛在表示他有话要说。事实上,在漫长的假期里,我真的雄心勃勃地以《百年孤独》为摹本,写下了几万字的小说。我虚构了一支船队顺河漂流,它穿越时空,从宋朝一直来到20世纪80年代,有如我后来在卡尔维诺的一篇小说《恐龙》中看到的,一只恐龙穿越时空,穿越那么多的平原和山谷,径直来到20世纪的一个小火车站。但这样一篇小说,却因为我祖父的原因有始无终了。

假期的一个午后,我的祖父来找我谈心,他手中拿着一本书,那就是《百年孤独》。他把那本书轻轻地放到床头,然后问我这本书是从哪里搞到的。我说是从图书馆借来的。我还告诉他,我正要模仿它写一部小说。我的祖父立即大惊失色。这位延安时期的马列教员,到了老年仍然记得很多英文和俄文单词的老人,此刻脸涨得通红,在房间里不停地踱着步子。他告诉我,他已经看完了这本书,而且看了两遍。我问他写得好不好,他说,写得太好了,这个人好像来过中国,这本书简直就是为中国人写的。但是随后他又告诉我,这个作家幸好是个外国人,他若是生在中国,肯定是个大右派,因为他天生长有反骨,站在组织的对立面;如果他生活在延安,他就要比托派还要托派。“延安”、“托派”、“马尔克斯”、“诺贝尔文学奖”,“反骨”,“组织”,当你把这些词串到一起的时候,一种魔幻现实主义的味道就像芥末一样直呛鼻子了。“把你爸爸叫来。”他对我说。我的父亲来到的时候,我的祖父把他刚才说过的话重新讲了一遍。我父亲将信将疑地拿起那本书翻了起来,但他拿起来就没有放下,很快就津津有味地看了进去。我父亲与知青作家同龄,早年也写过几篇小说,丰富的生活一定使他从中看到了更多的经验,也就是说,在他读那本书的时候,他是身心俱往的,并且像祖父一样目夺神移。而不像我,因为经验的欠缺,注意的只是文学技巧和叙述方式。我的祖父对我父亲的不置一词显然非常恼火。祖父几乎吼了起来,他对我父亲说:“他竟然还要摹仿人家写小说,太吓人了。他要敢写这样一部小说,我们全家都不得安宁,都要跟着他倒大楣了。”祖父将那本书从我父亲手里没收了,并顺手带走了我刚写下的几页小说。第二天,祖父对我说:“你写的小说我看了,跟人家没法比。不过,这也好,它不会惹是生非。”你可知道,这是我迄今为止听到的对我的小说最为恶劣的评价?两年以后,我的祖父去世了。我记得盖上棺材之前,我父亲把一个黄河牌收音机放在了祖父的耳边。从家里到山间墓地,收音机里一直在播放党的十三大即将召开的消息,农民们挥汗如雨要用秋天的果实向十三大献礼,工人们夜以继日战斗在井架旁边为祖国建设提供新鲜血液。广播员激昂的声音伴随着乐曲穿过棺材在崎岖的山路上播散,与林中乌鸦呱呱乱叫的声音相起伏———这一切,多么像小说里的情景,它甚至使我可耻地忘记了哭泣。但是二十年过去了,关于这些场景,我至今没写过一个字。当各种真实的变革在谎言的掩饰下悄悄进行的时候,我的注意力慢慢集中到另外的方面。但我想,或许有那么一天,我会写下这一切,将它献给沉睡中的祖父。而墓穴中的祖父,会像马尔克斯曾经描述过的那样,头发和指甲还在生长吗?

看了《百年孤独》你有什么感想吗?或者有自己的想法吗?对我的观点是否满意呢?

羊的门读后感3000字篇4

感谢好友的推荐,终于把《三体》看完了。本书立足既有的科学理论,在理性的基础之上,对未来作了大胆的想象,使得一团雾水的未来一定程度上被格式化了。但是,感觉科幻作品还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展开想象:

对于空间的跨越。光速、引力波真的无法突破每秒30万公里吗?物理学家已经注意到宇宙中存在超光速现象,只是现在还无法提供合理的解释。如果能够围绕“量子纠缠”往实物传真、人体传真方面再进一步就好了(参见《一个瑜伽行者的自传》)。不过怎么说呢,就跟人活着必死一样,因为有速度、时间上的限制,人们才会珍惜,也才会更充分地发挥主观能动性吧。

作品中提供了两种方法跨越时间,一是休眠,二是由于相对论效应在接近光速的飞行器中时间显著变慢。如果引入催眠、轮回,那就更加精彩了,不过,有人会说,这还是科幻吗,都成神话了。其实,催眠、轮回已经进入科学的视野,只是还比较边缘,大多数人还不了解。这就跟创新一样,你可以进步一点点,但不能进步太多,进步太多,人家不仅不欣赏,还会扔来臭鸡蛋。

作品中对于基因技术、克隆技术没有涉及,难道是写作禁区?如果因为基因克隆技术的进步,人体本身发生显著进化,比如不容易生病、更加长寿,乃至出现一些超能力?

“正念”已经进入科学的视野,其实伴随长时间的正念修炼,一定会出现各种特异功能,只是就像前面说的,这一块暂时还不适合进入公众视野吧。

最后介绍一段曾经课上会讲但最近几年没讲的小小思维拓展:

问题:轻功到底是传说还是事实?某些武林高手真的会轻功吗?

其实,根据万有引力公式:f=g*m1*r**2,我们注意到f跟g相关,问题是,g到底是常数还是函数?物理学家已经发现g是函数,但是跟哪些自变量有关还不清楚。我们作为生命的个体,既有身的一面,还有心的一面,身、心都是变量吗?如果通过修炼来改变“心”“身”,那么,g是不是就会变化呢?乃至g趋向于0?这时候轻功是不是就能理解了呢?行星际、恒星际的宇宙飞行器会不会起飞更容易、速度也更快呢?

?维摩诘所说经》中说,在维摩诘的方丈之室中,天女散花,花掉到菩萨身上,都飘落下来;掉到程度不够的弟子身上,就粘住了。

这是否说明,通过修炼可以减少自己和万物之间的“粘性”呢?或者这么说,我们身边发生的各种事情各种欢乐、痛苦都是我们粘过来的呢?

曾经的科学,都是从物质、身体入手;而宗教呢,更多从心灵入手。结果,宗教似乎领先了一步。所以才有诺贝尔物理学奖得主说,我们辛辛苦苦爬上科学的巅峰,发现已经有无数的喇嘛在那里谈笑风生。不过,说得不客气一点,这个“科学的巅峰”应该还只是相对真理而非绝对真理吧?

f?卡普拉在《物理学之道》一书中说:“量子理论……引进了用参与者代替观察者的概念,甚至发现了在描述世界时有必要把人的意识也包括在内。”欧文?拉兹洛在《微漪之塘》中说:“量子理论……引进了用参与者代替观察者的概念,甚至发现了在描述世界时有必要把人的意识也包括在内。”不过科学正在紧追不舍。南怀瑾先生说:未来会有不少大菩萨出现在科学界。说不定,因为科学技术,人类成佛还更加快点呢。哈,希望这不只是玩笑。这里想改编一段佛家的故事:

某人中了毒箭,医生准备把箭剪断、拔除、清洗疮口。伤者道:慢,请先告诉我毒药发生的机理!医者:如果非得这样,那还没等到你整明白,你就死了。——伤者:如果穷我一生的能力不足以揭开毒药的机理,那么,穷人类的一生能行吗?

问题是,作为有限寿命的个体,同时又是需要经历漫漫历史长河的人类的一员,我们该如何选择呢?在科学与宗教之间、在仰望星空和脚踏实地之间又该如何平衡呢?

心灵感应。作品中的“智子”可以帮助三体人实现遥视、遥听。其实,现在的技术已经可以简单地解读人类的想法,从而控制四旋翼的飞行,乃至像交大研究生干的,控制蟑螂的行走。所以,作品中可以增加对香、味、触乃至思维的感知。不过可以把对思维的感知划分成不同的层次,什么精度的仪器、什么水平的定力可以探测到什么程度。可参考《法师功德品第二十八》感受下感官可以到达的程度。

意念致动。在电影《阿凡达》里面,科学家在特殊的仪器设备的帮助下,让自己的心灵注入另外一个有生无命的“阿凡达”体内,实现了对阿凡达的控制。这其实和汉地的“借尸还魂”以及藏地的“颇哇法”差不多。这里有三部好走:

(1)借助量子纠缠实现跨空间的生命体以及非生命体的出现、行动和消失;

(2)就像阿凡达一样通过意念远距离控制一个乃至多个生命体;

(3)控制一个乃至多个非生命体。

宇宙全息。一花一世界,一叶一如来。一个宇宙其实就是一粒沙吗?一粒沙其实也是一个宇宙吗?《入法界品》里面介绍说,散财童子进入了普贤菩萨的一个毛孔,以极高的速度走了无数的时间,经历了无数的星河,发现都没能走出菩萨的一个毛孔。沿着这个思路是不是也可以创作出一些东西来呢?

如果这样,什么是科学,什么又是神话呢?

羊的门读后感3000字篇5

前些日子,读两本关于季羡林和鲁迅的书,两位大师在书中谈到读书问题时,都首推中国古典名著《红楼梦》。我除了看过电视连续剧《红楼梦》外,居然没有完整地读过小说,实在脸红,于是赶紧找来《红楼梦》看看。

开始有读《红楼梦》的想法,只是想真实地看看小说写得到底有多优秀,竟赢得众多国学大师们一致的好评和首推。谁知道,第一次翻看小说原着之后,我居然立即对它有了一种难以释手的感觉。曹雪芹笔下的情景、人物跃然于纸上,恍惚间自己仿佛置身于小说所描绘的精彩纷呈的世界里,小说人物的悲欢喜怒紧扣着我的心灵,由不得你不紧紧跟随着小说情节往下读。此刻小说已读完三分之一,但其中有个情节给我以深刻的印象和美感的享受,不把这种感触记下来,只怕哪天遗忘了,就实在枉费了这番功夫。

在小说第三十回“宝钗借扇机带双敲,椿龄画蔷痴及局外”中,贾宝玉因在王夫人房里调戏小丫环金钏儿惹祸后,一溜烟跑进了大观园里。当时正值酷暑正午时分,园内“满耳蝉声,静无人语”,宝玉却在一处蔷薇架下发现一个女孩子正蹲在花下,一边悄悄流泪,一边用手中的发簪在地上画着什么。

宝玉因这个看起来面熟的女孩“眉蹙春山、眼颦秋水……大有黛玉之态”而不忍离去,只管站一旁痴痴地偷看。看了半天,发现这女孩用簪子在地上一遍遍地画着蔷薇花的“蔷”字,足足画了几十个,却不知何意。读到那里,不光宝玉不知这女孩子写“蔷”是为何,我也只以为她正在蔷薇花下练习写字呢……

疑惑收起,继续往下看。

第三十六回“绣鸳鸯梦兆绛芸轩,识分定情悟梨香院”中,曹雪芹才把之前宝玉的疑惑解开。一天,宝玉无聊想听曲子解闷,于是便来梨香院找到唱曲最好的龄官(贾府为迎接元妃省亲,从姑苏城买了十二个小戏子养在大观园里,龄官是其中唱得最好的),谁知应对全贾府上下最受宠、最帅的公子哥,这龄官根本不买宝玉的帐,一句“嗓子哑了,前儿娘娘传我们进去,我还没有唱呢”,就让宝玉吃了闭门羹。

原本躺在床上养病的龄官因见宝玉也在她的床沿坐下,便起身躲避,宝玉这才看清,原来这龄官正是之前在蔷薇架下画“蔷”字,有黛玉之态的那个女孩。生平头一次受到这样的冷遇,宝玉只得红着脸,讪讪地出来,院中药官等其他几个人问明原因,便告诉宝玉,等“蔷二爷”回来让她唱,她必定会唱的。宝玉问贾蔷去哪里了,众人说,必须是龄官想要什么,“蔷二爷”想法子给她找去了……

正说着,贾蔷拎着个鸟笼从外面回来。原来,他花了一两八钱银子(古时算是一大笔了),买了一只会“衔旗串珠”的金丝雀儿来,想给在大观园里天天发闷的龄官开开心。“蔷二爷”带金丝雀去屋里给龄官表演杂耍,逗得其他一帮女孩子都十分高兴,独独龄官并不开心,仍赌气躺下假装睡着。

贾蔷只得上来陪笑问她“好不好”,龄官便骂他:“你们家把好好的人弄来,关在这牢坑里,学这个还不算,你这会子又弄个雀儿来,也干这个浪事。你分明弄了来打趣形容我们……”贾蔷一听这话连忙站起来,又是赌神起誓,又是道歉,最后把那花了近二两银子才买来的金丝雀儿放生,连鸟笼子都一并拆了。

可龄官还是不依不饶,抱怨自己生病咳血,贾蔷不找医生来看却来取笑她,贾蔷一听,又连忙一边解释“昨儿晚上我问了大夫……”,一边就急着要出去请大夫。龄官却又叫他:“站住,这会子大毒日头底下,你赌气请了来,我也不瞧。”贾蔷只得又站住……

宝玉看到此处,猛然才领会那日龄官画“蔷”字的深意。不光宝玉,每一位读者读到那里,内心肯定都与宝玉一样被深深打动,更会为贾蔷、龄官二人心中那份单纯、朦胧的感情而感动。

曹雪芹以贾宝玉的视角下笔,用朴实无华的文字描绘了看似平淡的两个场景,情节简单却细致真切,仿佛就是发生在我们自己身边的平常事一般,通篇没有一个表示爱慕或喜爱的字眼,更无任何暧昧意味。

但蔷、龄二人之间相互爱慕、一心牵挂对方的那份纯真、无暇的感情,尤其是龄官在地上反复写贾蔷的名“蔷”字时的那种少女情窦初开、心灵暗许对方的美丽情感和贾蔷被自己心爱的女孩嗔怒时略显笨拙的猴急态,却跃跃然于纸上,让人回味无穷。

蔷、龄二人之间这种含而不露、于点滴间现真情的感情表达方式,正是中华民族传承数千年的民族性格与美学价值观的典型体现:以含蓄、温文而雅为美学欣赏的最高境界。这种民族性格特点与美学价值观伴随着几千年中华礼貌的发展,一代代传承和积淀,已成为中华民族深厚文化底蕴的核心之一。

当然,人们对于情感的表露方式会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而不断变化,但不论如何发展、如何变化,民族文化的核心资料还是不大容易改变的。比如前两年在网络上有一首感情歌曲,其中一句歌词是:我爱你、爱着你,就像老鼠爱大米!这样的示爱方式与蔷、龄二人的感情故事相比,何其浅薄、粗陋。

由此,我又想到了另一个问题。前段时刻,电视台上播放的一个广告,资料是鼓励我们,就应鼓足勇气,对辛苦养育自己的父母大声说出“我爱你!”类似的资料也常在各种媒介、刊物上出现。诚然,做儿女的以何种方式表露自已对父母的感情,完全是个私人问题,但在各种大众媒体上反复向人们传递就应张开嘴巴大声说出“爱”的讯息,也许会在潜意默化中影响和改变一个民族的性格特征,这就是另一个问题了。

见面拥抱、亲吻,张口闭口必“love”,这是西方社会人际交往的习惯,但东方人却没有这样的习惯。每个民族的人际交往习惯和情感表达方式,是根植于本民族传统文化土壤的,是本民族文化和民族性格特征在人类社会生活中的自然镜像。正正因东西方历史文化不一样、民族性格迥异,自然使得东西方民族的人际交往及情感表达方式差异很大,而这种差异也正显示了世界文化的多元性。

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人际交往习惯与情感表达方式,说到底毕竟只是一种方式、一种手段而已,它并不代表内在的本质。西方世界不论家人、朋友还是邻居、同事之间,拥抱、亲吻、张口闭口“love”个不停,但西方世界并没有因这看似友善亲密的感情而成为王道乐土,历史上西方国家之间相互征战讨伐不断,还有黑暗残酷的中世纪、血腥的黑奴贸易、灭绝人性的殖民扩张、两次世界大战的策源地等等,哪一件西方世界能脱掉干系?

中国人感情内敛,不善言辞,父母、子女、家庭成员之间绝少说“爱”,但这并没影响中国家庭和社会的稳定,更没有阻挡中国成为世界上唯一一个历史文化传承从未中断的礼貌之邦的脚步。因此,对于不一样民族各自不一样的情感表达和人际交往方式,大可不必厚此薄彼,甚至想用单一某种方式统领全世界。

中国人常说,决定一个人怎样样,要“听其言、观其行”,不仅仅要听他说了些什么,怎样说的,更重要的是看他做了些什么,怎样做的。做子女的感怀父母的养育之恩,对父母尽孝心,说些暖心的话诚然很好,但更重要的是以自己实实在在的行动向父母表达爱与孝。

羊的门读后感3000字篇6

我选择阅读的书名是《时间简史》,史蒂芬·霍金那本畅销世界的《时间简史》以成为科学着述的里程碑。这不仅归因于作者迷人的表达方式,还归因于他讨论的令人敬畏的主题:空间和时间的本性,上帝在创生中的作用,宇宙的历史和将来。但是,在它问世后的岁月里,有些读者一直不断地向霍金教授诉说,在这本书中某些最重要的概念理解起来非常困难

?时间简史》里试图把宇宙描述成一个有限但无边界的空间,它是完全自足的,没有开始也没有结束,它就是存在。对时间则有如下描述,”无序度或熵随着时间增加是一个所谓的时间箭头的例子。时间箭头将过去和未来区别开来,使时间有了方向。至少有三种时间箭头:第一个,是热力学时间箭头,即是在这个时间方向上无序度或熵增加;然后是心理学时间箭头,这就是我们感觉时间流逝的方向,在这个方向上我们可以记忆过去而不是未来;最后,是宇宙学时间箭头,在这个方向上宇宙在膨胀,而不是在收缩。“

在我的理解范围内,时间是一种过于复杂的概念。可以抽象地把它说成是伴随在我们身边的一种物质,尽管它无从捕捉,却又确实存在。也可以实化成身边的一切物质,也许你发现不了,但他们确实在被时间改变。明知肯定有东西在周围影响我们的生活,却终究看不清究竟是什么。而时间是自身存在的,至少我现在这么认为,虽然目前没有时光机。

这让我想到了爱因斯坦的理论,当物体的速度达到光速的时候就能穿越时空。如果这是真的,有一天有人证实时间是由某种物质发出的话,我们就可以有时光机穿梭将来和过去。一切的一切都联系着时间,当没有了时间,物质是否就失去了它的本质意义呢?也许物质存在于时间之中只是我们自己选择的一种方式,或别的什么为我们制定的。没有时间的世界是一个没有连续性的平衡世界,因为时间与空间是一个整体,是坐标轴上的弦,失去了其中一根,假设是x轴,那么y轴也就没有意义了。

我们生活在一个由特定的时间所控制的世界。一切都由永远不停止的却又有着严格规律运作的时间主宰。也许它突然在一瞬间停止,调皮地玩弄我们,而我们却也一无所知,当时间开启之后,继续自己的生活。它也许是不朽的,至少在我们这些生命短暂的物质看来,与璀璨的宇宙发展史相比,那确实是不朽的。它在特定的时间和空间内产生一个点,就这样无数个点连接在一起,变成线,变成面,就无限制地编织下去,直到宇宙的结束,如果那宇宙没有结束,也就继续不朽地编织下去,那就是人类所无法涉及的永恒。

在宇宙大爆炸的理论,文中提到宇宙大爆炸发生1秒种后温度降为100亿度,那么爆炸前的温度是多少呢?在网上查找相关资料相结合后知道宇宙大爆炸前的温度为10的32次方绝对温度。这是经近代高能物理学家所证明的温度。虽然这庞大的数字,特殊的单位我都无法理解,但我感受到自己是多么的渺小。

其实宇宙大爆炸理论的发现是一位普通的医生。有一晚,他在家中看星空,突然想到了一个问题,如果根据万有引力定律,那么天空的星星应该互相吸引而越来越近,可是为什么人们却没发现星星都聚在一起的现象呢?于是他提出,一定有一种作用力在抵消星球间的引力,于是,这就是宇宙在膨胀扩散理论的第一位提出者。

当大爆炸前,宇宙是一个高度均匀恒温的原始火球,那么这就是一个无序的状态,这和热力学第二定律又是反的了。根据研究发现,宇宙在大爆炸后在10的负23次方每秒,这一瞬间的时间,宇宙就膨胀了10倍,那么这个宇宙膨胀的速度有多快呢?大概是10的31次方米/秒,这是什么概念?根据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光速是不可超的,除非是在静止的状态,质量为0的光子,才可能达到光速,光速是多少?1秒种30万公里,那么就是3乘10的8次方米每秒,这是光速,而宇宙膨胀的速度远远的亿万倍地超过光速。在大爆炸开始10的35次方米每秒以内的事情根本没办法知道。

再来说宇宙大爆炸的速度,这个速度既不能快,也不能慢,如果慢的话,所有星球就会被万有引力拉回来,整个宇宙大爆炸要精调到10的55次方分之一才可能达到爆炸所需要的速度。

只有真正懂行的天文学家才知道对神的敬畏,所以很多的天文学家告诉我们,神有两本书启示我们,一本是圣经,一本是大自然。两者之间绝不会相互矛盾。天文学家是很骄傲的,因为他们是研究天文的,所以要让他们相信上帝是很难的,可是现在随着宇宙大爆炸理论的研究,使越来越多的天文学家的信仰发生了变化,有的科学家你明显地看到是从无神论变成有神论。

读完《时间简史》,获益匪浅。虽然霍金先生深入简出地表达其对时空以及宇宙的看法,但许多抽象的概念我还是没有弄懂,更不敢不懂装懂歪曲原意,所以在这里就谈谈我看完该书后对时间的认识吧。

我们这个世界,或者说宇宙,是在某条时间弦的,而其他的xyz轴等我们都不知道,因为人类只有看见三维的能力,最多只能感觉到四维,而宇宙起码在四维以上。这在我的大脑里也是无法构造出模型的。我们只能出现在这个特定的时间,而在我们前一秒的可能又有另一个世界,无数的世界存在,只是时间轴不同,我们和他们(如果存在),是平衡的,因为大家的时间运行间隔是相同的,同速的运动物体相对仍然是静止,彼此之间是无法接触的。

换言之,如果我们可以时间旅行,我们回到过去的时间。或者我们可以从这个星球到另外一个星球去。因为空间和时间是连续的,过去的空间和过去的时间已经成为现在的空间和现在的时间,我们也就是回到了现在。这有意义吗?我们从现在回到现在?过去的某一时刻的时间和空间仍然在某个地方以某种形式存在,它们明显已延续成了现在。所以我们还会呆在这条弦上。否则,如果我们回到过去采取行为改变重要的发展历史,那么世界将向另外一个方向发展,那回到过去的我们又谈何存在?《时间简史》引出的联想是绚丽的,是壮阔的。

是我的水平不够,读书不仔细,从整本书中也只能翻来覆去讲时间,请老师不要见怪。不过,霍金先生在书最后所写的确实挺有意思的:”然而,如果我们确实发现了一套完整的理论,它应该在一般的原理上及时让所有人(而不仅仅是少数科学家)所理解。那时,我们所有人,包括哲学家、科学家以及普普通通的人,都能参加为何我们和宇宙存在的问题的讨论。如果我们对此找到了答案,则将是人类理智的最终极的胜利--因为那时我们知道了上帝的精神。“

所以我说说我对宇宙的理解:我一直想象把地球当作一个细胞,而我们人类就是细胞里面的。每一个细胞都有着自己的生命,最终有一天这个细胞会枯竭。而宇宙可能就是一个人的身体内部。而这个人又是一个细胞里的微小部分……一直循环下去。

人类需要了解自己,以前的自己,人类渴望了解,在不断了解中不断进步,不断地走向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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