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篇巴巴 >心得大全

学法学纪心得体会优质6篇

优秀的心得体会可以将我们真实的感悟记录其中,优秀的心得体会可以使我们的写作能力得到提升,美篇巴巴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学法学纪心得体会优质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学法学纪心得体会优质6篇

学法学纪心得体会篇1

一、构建框架学习法,掌握民法理论的主线。

总的来说,民法理论分主体、客体和内容三部分。

(一)主体部分是自然人、法人还有其他组织(《合伙企业法》对“其他组织”会有更明确的规定),其内容主要体现在总则部分;

(二)内容是指主体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民法有五大类权利,即:物权、债权、知识产权、人身权和继承权,它们构成民法的分则,分别有《物权法》、《担保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婚姻法》等单行民事基本法予以充实。物权分自物权(所有权)和他物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而债的来源又有五种:合同、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缔约过失和侵权行为;

(三)客体是指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不同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不同的:物权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特定的物,客运合同的客体是运输行为等等。可以看到,民法学是一门体系很强的学科,我们只有从宏观上把握其框架才能更好地体会细节知识,将部分置于整体之中,避免只见树木而不见森林的盲目学习态度,我想只有整体性地把握民法才能进一步完善细节。

贯穿于整部民法的一条主线就是民事法律行为,民法的精髓也在民事法律行为这一部分。《民法通则》第54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并且法律行为产生意定之债,事实行为产生法定之债。我们要想学好民法,认真学习、领会这条主线是至关重要的,只有根深才能枝繁叶茂!

二、经常翻阅、反复钻研重点法条,进行相互比较,做到融会贯通、举一反三。

虽然我们不必背诵看似枯燥的法条,但我们必须能够熟读,只有经常拿来翻阅并认真体会才能日益晓得其道理。拿合同的效力来举例吧,对合同效力的认定一直是理论和实务的重点,合同的成立一般需要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即可,否则合同不成立。例如某位教授开讲座并在讲堂外出售其著书,有意购买的人需在门口桌子上的本上填写姓名,某同学去听讲座误认为是签到本就在上面写下了自己的名字,试问合同的效力如何?该同学并没有要购书的意思表示,因此即使其在本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也不能构成合同成立。由此可见,意思表示一致是合同成立的要件,而合同只有成立了才能探讨其效力,《民法通则》第55条即是合同的生效要件的描述: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缺少任何一条就认为合同的效力有瑕疵:

缺少(一)中所列条件的要看缺少的程度认定或者无效或者效力待定(包括没有代理权和没有处分权的可以统称为“没有能力的”一般认定为效力待定,这就涉及又到追及权和撤销权的问题了);

缺少(二)中所列条件为意思表示有瑕疵,即存在欺诈,胁迫或显示公正等情况的,依照《合同法》只要损害的不是国家的利益就认定为可变更,可撤销合同,这是从鼓励交易的角度出发的;

缺少(三)中所列条件则直接认定为无效。可见对于合同的效力认定只要我们能抓住并领会几个重点法条问题就会迎刃而解。

下面我想重点拿出一个法条来,《合同法解释》(一)第九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但只要未规定办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不登记不影响合同效力,但标的物的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这一条可以解决很多的难题,例如法律规定质押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但如果没有采用书面形式合同的效力如何呢?第九条就告诉我们答案:合同有效。《物权法》规定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物时设立,没有交付质物质权就不设立,但质押合同是有效的。类似于《物权法》第15条,这就是著名的物权与债权相区分原则,这也解决了现实中存在的一房多卖的问题,还涉及什么是物权行为、什么是债权行为、什么是处分行为、什么是负担行为等更深的理论问题,所以我觉得在看法条的时候一定不能囫囵吞枣,要多认真思考,学会融会贯通。

三、引入法理学的知识,探究民法立法意图,培养民法基本理念。

民法的理念有公平、平等、促进交易、维护社会的稳定等,任何一个法条背后都有一个“故事”。例如,物权法定原则,不动产以登记簿上的登记,动产以占有作为公示方法从而产生公信力来维护社会的稳定;善意取得制度就是为了保护善意取得人的利益而间接“损害”了实际物权人的利益,这是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和交易的安全而设立的制度。

在进行法律解释的时候,尤其需要法理学的知识予以补充,如采取文字解释、体系解释、目的解释等方法。还有一点要注意,民法通常是以过错作为归责原则(除了法定的无过错归责原则的适用情况和依公平原则处理的)。这些理念性的东西我们思考或用的多了自然就会提高我们的分析能力。

四、采用案例分析学习法,理论联系实际。

图书馆和书店里会有借配套的案例教程,它往往会使我们明白法条当中一些不理解的部分,渐渐就会明白这个法条究竟是什么意思、将来会用到哪些场合,平时我们也可以去看相关的报刊杂志刊上所载的案例,这个过程我们不仅会运用民事实体法还可以使我们注意到举证责任的分配、法官判决等等,同时也是提高民法素养的不错的选择。

刚接触民法时觉得它很难,就耐着性子一遍遍地翻阅课本,尤其是总则部分,反复看仔细想,遇到不懂的问题就去请教老师,慢慢就有了属于自己的方法,现在觉得民法还是挺有意思的!著名的辛普森杀妻案,最终辛普森的律师团说服了陪审团,辛普森被宣布无罪释放,但民事赔偿数额却高得惊人,为什么呢?认定标准不一样!刑事要求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排除一切合理怀疑;而民事是高度盖然性,有很大的可能性就可以承担民事赔偿了,民法真的很神秘,等待着我们去潜心挖掘。以上是我在学习民法这门课程中的一点感悟,由于写作水平有限,不足之处请大家多多批评!

在第一堂课里,杨老师提出了两个命题,这成了我日后思考的主题。

第一个命题是:“法律是一门很肤浅的学科;更深刻的东西不在这里。”越深入地思考这句话,就越震撼。

在我的阅读经验里,初次阅读法学著作,都会觉得枯燥,尽是罗列堆砌,智慧的东西很少;而初次阅读文史哲的经典著作,其作品本身的思想魅力即能给人强烈的心理冲击。为什么法学著作没有这种冲击力?是因为中国法学只发展了二十余年,思想水准无法与其他绵延流长的学科相比,还是法学这门学科本身的限制?恐怕都有。

面对这个学科的特性,我们应该怎样去学习,才算真正地掌握了这门学科?我认为,法学可以分为“理论”和“实践”两块(也可以叫一虚一实),并分别采取不同的学习方法。对于“实践”一块,只要学好司法考试的内容,再辅以法院和律所的经验,就算基本掌握了,这是一种偏重技术性的学习;而对于“理论”一块,仅从现有的法律现实无法把握到它的灵魂,目前法学界所能提供的思想营养也较贫乏,因此需要在更广阔的天地里寻找一切有益于它成长的知识。

在现代社会里,法律是调整人的行为的最主要和最有力的方法,因此承载着越来越多的责任。而涉及到人的行为的研究,仅有法学的视角是不够的,还需要调动诸如哲学、伦理学、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历史学等学科的相关知识,才能确保法律能充分地发挥应有的作用。分析法学派虽然使法学在形势上成为了自足的学科,但是法学和其他学科的内在联系仍是千丝万缕,无从割断,任何一个有志于从事法学研究的人认真思考之后都会认同这一点,因此我们必须坦诚面对本学科的局限,自觉地把其他学科的精华引进来充实法学本身。杨老师说:“文史哲永远是复旦的精华,政经法无法相比”,这启示了我们更应虚心地、努力地把法学这门学科扶植好。

回顾法学的历史发展,法学是逐步从伦理学、政治学里分立出来的,但我有种预感,随着法律与法治在国家生活中发挥了越来越大的、无法取代的作用,法学应该能反噬政治学伦理学,把它们的思想精华都吸收过来,成为真正的显学。但老师说法学在美国思想界只是二三流的学科,为什么这样?我想诸如人类存在的永恒困境,或社会发展前景等指向向前的问题,可能比法律更震撼人心吧。

以上是我在第一个命题的启发下,对法学学科本身的一些问题的思考。

第二个命题是:“政治才能解决问题;法律只是治国工具。”这句话道出了法律的局限和政治的魅力。

有经济学家从历史经济规律里指出,中国经济目前在世界经济的地位于大英帝国将衰落时美国的地位很像,都在做着低端产品,占据了大部分世界市场,而且成为全球能量的集聚地,当这能量爆发出来时,就能成为新的领导者。这个说法给了我一个很开心的启示:中华民族曾长期领先于世界,而清末又遭受了百年屈辱,如今在毛邓江的开创发展继承下,终于迎来了民族复兴的大好机遇,这对有五千年历史的古老文明,是个难得的安慰。中国人如果能抓住这个历史机遇,重新领导世界潮流,则能在人类文明舞台上留下骄傲的一笔,也让曾缔造辉煌中华文明的先人欣慰,对得起这古老的智慧。

我无意鼓吹民族主义,但世界的竞争,能者居之,且江山代有人才出,各国都奋起急追,做到最好,则人类的总体幸福必能大幅提高,也无愧于人类是智慧的动物。能投身于这样一个人类伟业,我觉得是很有意思的。人活着总要有个目的,这么善良的目的有什么不好呢。更何况中国目前只是有这机遇而已,要真正实现,困难重重,因此选择这种又美好又很有挑战的事业是最有意义的。

中国要实现这个愿望,最关键还是要构建一个全新的更有效的社会制度以便让集聚的能量顺畅地释放出来。所谓的社会制度,我觉得其实就是一种人类的生活方式。历史上先后出现过的真正的帝国,与其说是强力得来的,毋宁说是它展示了人类的另一种更美好的生活方式,引起各国的追随效仿,从而确立了它的全球核心地位。当我们将历史上的中国唐朝、资本主义时期的大英帝国、二战后至今的美国,与蒙古帝国、纳粹德国进行对比,我们就会承认这个观点。我们要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要有意识地从这里着手。目前各国的社会制度里都包含着各种弊病,人类的生存方式急剧变化,人类需要创造出新的社会模式以满足人类的欲望,这点在中国尤其明显。我们若能构造出新的社会制度和治国思想以适应新的时势,就自然而然地引领全球。

历代治国者都有其特殊的使命。毛泽东以其思想和军事能力使中国重新回到大一统的传统,奠定了日后的基础;邓小平以其对发展中国经济的方法的深刻洞察,使中国乘世界东风踏上高速发展的道路,他们都在特定时期以其智慧使中国走上了正确的道路,那么下一代、下几代的治国者,他们的特殊使命又会是什么?世界是不断向前发展的,前方的路总有新的难测的问题出现,而领导人就是有能力引领民众避开前进的风险走向更美好的将来的人,民众拥护领导人是因为他们需要这种被引领至美好未来的安全感。政治的根本问题也许就是这个吧。

中国的法治建设事业必须考虑到这个大背景才能有所作为,中国法学家在这个大背景下应起什么作用,能起什么作用,这是需要认真思考的;

现代社会需要整合出一种怎样的思想,这是需要认真思考的;

现代治国者最需要哪方面的能力,如何锻炼出来的人最适合治国,这既是柏拉图《理想国》里古老的问题也是现代急切的问题,这是需要认真思考的;

成为治国者的一份子,还是负责生产一部分治国思想,这是需要认真思考的;

以上是我在第二个命题的启发下,对政治的一些的思考。

从杨老师的法理学课堂上得来的这两个命题,启发我得出以上一些思想性的结论,蚌病得珠,粗陋的珠子也暂且留下它的痕迹吧;人的成长是思想的成长,前方的天地仍很广阔,我会继续思考下去。

?法理学》是很多大学生一年级第一学期开设的课程,很多学生都感觉难学、难懂。其实,解决这个问题需要明确以下的认识,然后再采取适当的方法:

第一,理论大多来自人们的实践总结所得。由于学生大多没有实践经历或没有从法律角度观察现实的习惯,所以,对法的理论理解有难度属于在所难免!但是,为了学习具体法律必须首先解决对法的认识论问题。而法理学恰恰是能够提供法的基本理论的学科,不开该课是法学专业知识的缺失。因此,在对学习该课的期望值上,就不能定位过高。我们老师一般开玩笑说,大一学法理就是灌灌耳音。对于学生来说,掌握基本的理论要点就可以了。其它的时间就是在课堂听听老师介绍各家的学说、课下看看经典的法学著作、翻翻法律类杂志。比如我在大一的时候,就看完了毛选、马恩选、《法的精神》、很多版本的法理教材、罗素尼采等西方学者的代表作。

第二,学习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初学法理的人,总想弄明白每句话的内涵,总想对法律有个总体的认识。其心情可以理解,但这个愿望不大可能在大学第一学期实现的。任何学科的知识体系是由很多内容甚至领域构成的,法理学也是如此。大学第一学期所讲授到的内容只是法理学的一部分,特别是很多时候,也是极个别学者的一部分思想。能把课堂上所讲授的主要知识点搞明白就是不小的收获,对法理的理解还要靠以后的学习和实践来体会加深。很多学生毕业实习回来,要求学校再开专题讲座,讲授法理。就是因为他们在实践中发现了一些问题,不是法律条文能解决的问题,需要在理论上加以解释。为此,有的大学在最后一学期课堂教学中,再开有关法理的课,如《法学进阶》。就是一个知识理论再回炉的过程,是一个加深认识的过程。

第三,勤于思考、善于应用是学习的动力。法理学的知识是理论性很强的体系,对理论最好的学习,就是不断将所学到的理论与现实结合起来去验证,得到验证的快乐就是学习的快乐。比如在看电影《秋菊打官司》后,想到国家制定的法和老百姓心目中的法之间的差别;看_大报告,看到法治思想在其中的体现;等等。老师们在课堂讲授相关理论时,一般都会举实例说明。而学生,也可以将现实中的法律现象与理论相联系去思考。知识只有在应用中,才会发挥其价值。价值的体现,才会促使学生去主动学习、探索。

周末的阳光下,尤其是深秋的暖阳,忽然就催发了以上的文字。

?法理学》是很多大学生一年级第一学期开设的课程,很多学生都感觉难学、难懂。其实,解决这个问题需要明确以下的认识,然后再采取适当的方法:

第一,理论大多来自人们的实践所得。由于学生大多没有实践经历或没有从法律角度观察现实的习惯,所以,对法的理论理解有难度属于在所难免!但是,为了学习具体法律必须首先解决对法的认识论问题。而法理学恰恰是能够提供法的基本理论的学科,不开该课是法学专业知识的缺失。因此,在对学习该课的期望值上,就不能定位过高。我们老师一般开玩笑说,大一学法理就是灌灌耳音。对于学生来说,掌握基本的理论要点就可以了。其它的时间就是在课堂听听老师介绍各家的学说、课下看看经典的法学著作、翻翻法律类杂志。比如我在大一的时候,就看完了毛选、马恩选、《法的精神》、很多版本的法理教材、罗素尼采等西方学者的代表作。

第二,学习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初学法理的人,总想弄明白每句话的内涵,总想对法律有个总体的认识。其心情可以理解,但这个愿望不大可能在大学第一学期实现的。任何学科的知识体系是由很多内容甚至领域构成的,法理学也是如此。大学第一学期所讲授到的内容只是法理学的一部分,特别是很多时候,也是极个别学者的一部分思想。能把课堂上所讲授的主要知识点搞明白就是不小的收获,对法理的理解还要靠以后的学习和实践来体会加深。很多学生毕业实习回来,要求学校再开专题讲座,讲授法理。就是因为他们在实践中发现了一些问题,不是法律条文能解决的问题,需要在理论上加以解释。为此,有的大学在最后一学期课堂教学中,再开有关法理的课,如《法学进阶》。就是一个知识理论再回炉的过程,是一个加深认识的过程。

第三,勤于思考、善于应用是学习的动力。法理学的知识是理论性很强的体系,对理论最好的学习,就是不断将所学到的理论与现实结合起来去验证,得到验证的快乐就是学习的快乐。比如在看电影《秋菊打官司》后,想到国家制定的法和老百姓心目中的法之间的差别;看十七大报告,看到法治思想在其中的体现;等等。老师们在课堂讲授相关理论时,一般都会举实例说明。而学生,也可以将现实中的法律现象与理论相联系去思考。知识只有在应用中,才会发挥其价值。价值的体现,才会促使学生去主动学习、探索。

周末的阳光下,尤其是深秋的暖阳,忽然就催发了以上的文字。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以上就是一秘为大家整理的10篇《民法学习心得体会》,能够帮助到您,是一秘最开心的事情。

学法学纪心得体会篇2

这是我迈进大学校园的第一个冷假,半年的法律专业的学习为我打开了一扇通向法律殿堂之门,但法院对我们这些还生活在象牙塔里的大学生来讲还是既神秘又好奇。而今年暑假我有幸来到故乡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实习,在近一个月的实践进程中,让我深深感到作为一位法官是多么使人自豪。在这里我不但找到学术理论体现和验证,更找到了一种神圣的使命感。

进大学校门,就接受了这份新鲜而有挑战性的社会实践活动,感觉到很能锻炼自己的能力和增强自己的勇气,究竟己经开始尝试着用天真的思想往触摸这个社会。虽然有些思想和观点还比较稚嫩和单纯,但究竟已迈出了第一步。

进法院实习后,我虚心肠向法官们学习,并与他们建立了良好的关系,积累了一些社会经验,这是在学校和课本上学不到的,让我毕生受益。与此同时,我也看了很多实际案例和一些专业书籍与杂志,让我初步地进进了角色。

一开始实习的时候,我就旁听了庭审,了解到法庭审判的大致流程;通过整理卷宗、翻阅案例、合议庭笔录等都让我逐步熟习了法院的实务操纵。通过实习,让我了解了本专业在实际中的利用,将理论用于实践中,这样才能使我今后更好地把握基础理论知识,加深对本行业的了解,为以后的学习和工作打下较好的基础。不久我还很荣幸的有机会同法官往豫章监狱处理一起离婚案的调解,第一次走进高墙以内,仅仅一道铁栏之隔,却是两个不同的世界,看着他们远望远方的眼神,那是一群向往自由的灵魂。

而实习中整理卷宗是我们一项很重要的工作,这个是我在之前的学习中没有接触过的,鉴于卷宗将成为永久性的档案,在整理前我都问得很仔细,然后做得很认真,整理完后觉得自己很有成绩感。虽然做的事情都比较微小、复杂,而且第一次上手,但每件看似平凡琐碎的小事都蕴躲着丰富而深入的学问,特别对法律这门彰显公平与正义的学科,每个细微的环节都事关当事人的亲身利益,因此我在处理每一个细节时都抱着处处谨慎,时时留意的态度,虚心地向法官们请教,他们也不厌其烦地对我进行传帮带,使我从中收获颇丰,同时我也深深地明白了作为一位法律人身上所肩负的崇高使命与社会责任,我为将来能成为其中的一员而感到非常地自豪和自豪,但更感到重担在肩,任重而道远

旁听庭审也是一个学习的好方法,庄重的国徽下,现实中并不是我们想象的那样严厉,由于民一庭处理的很多案件是婚姻家庭案,而当事人也基本上是第一次参与庭审,有时双方会剧烈的争吵,这时候总要法官一遍遍讲诉法庭纪律。乃至有当事人由于不肯离婚差点在庭上服敌敌畏自杀。而法官就必须马上控制局面,抚慰当事人。

我深入地体会到:法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它唯一基本的专业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它更需要的是实务操纵、办案经验和社会经历,作一位法官不但需要有独立的法律人格,更需要有崇高的法律素养。作为刚跨进法律门freshman,我们有豪情、有干劲,但是我们在具有这些年轻财富的同时,缺少经验与理性是我们的致命弱点,我们有时对案件的庭审轻易遭到外界的干扰,有时过于感性和头脑发热,乃至会由于当事人情绪的波动而产生恻隐之心,这些都是我们在法律职业化的进程中需要克服与避免的我们还需要一个冷静的头脑和一颗正直的心,我们的心中必须时时都有一杆天平,公平与正义是我们不可推辞的责任,也是我们永久的精神目标和价值寻求!

有人说民一庭处理的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案子,天天都是家长里短的。而且人少案子多,可我看到的是民一庭的法官们任劳任怨的敬业和实干精神,他们常说关乎百姓的事就无小事。法律寻求正义,有些人一生也就进这么一次法院,我们需要做的就是让他们尽可能的感遭到法律是公平的,是他们权益的保卫者。只有这样这类法制的观念才会不断地传播下往。

在实习期间,我能主动配合实习部分展开有关法律业务的工作,认真搜集和整理有关资料,作好实习日记。在这两个星期的实习进程中,我对法院的业务有了初步的了解,对增进今后专业课程的学习起了一个很大的作用。然而,由于我们的专业课程才刚刚开始,很多专业知识还没有学到,但我相信,在今后的学习进程中,在老师的指导下,这些题目都能迎刃而解。

实习结束了,但我感觉其实不是那末轻松似的,我觉得自己面临着更多的压力与挑战。一切都得从头开始,一切还得靠自己。实习时曾不断告知自己:在今后的大学生涯中必须要更加努力读书,学好一些实实在在的本领,思想汇报专题塑造好自己的法律人格和法律修养,这样才有资历立足于法律事业中。

我一直很喜欢这样一句话:人生是一场旅行,没必要在意目的地,在意的,是沿途的风景,和看风景的心情。

学法学纪心得体会篇3

近日和读书会的朋友们讨论了书籍《法治的细节》,把一些心得记录下来,以备遗忘。

这本书是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罗翔所著,总体结构上是一部随笔集,收录了罗翔对法律与道德、法理、一些具体案例的思考,还有罗翔的读书心得和访谈,内容丰富。既有深入的思考、鞭辟入里的分析,还能看到他与朋友交谈般的开诚布公,和一颗推动法治进步的赤诚之心。

他说:唯愿公平如大水滚滚,使公义如江河滔滔。

因为涉及面很广,仅就感兴趣的地方写一写。

哲学家福特在1967年提出的道德难题:疯子把五个无辜的人绑在轨道上,失控的电车驰来,有一个拉杆,可以变道,但另一条轨道也绑着一个无辜的人,你拉不拉杆呢?

这道难题提出后一直没有公认的答案。

还有一个变种问题:失控电车正经过一个天桥,你在天桥上,正好一个胖子路过,如果你把他推下去就能阻止电车,从而挽救五个人的生命,你推不推?

调查表明:有89%的人会拉动拉杆,而只有12%的人会推胖子。

电车难题的本质是个人权利与多数人幸福的冲突。

功利主义哲学家边沁提出:使最大多数人获得最大的幸福,就是善的行为。从功利主义出发,人应该毫不犹豫地拉拉杆。

但我们会看到功利主义的可怕之处,罗翔在一个视频里说过,如果执行功利主义,那么一个无辜的人路过医院,他的心肝脾肺肾可以挽救五个人,就可以把他拉进医院杀死,用他的器官救人。这显然是荒谬的。

功利主义的危险就在于会漠视人的基本权利,从而引发道德秩序的崩塌。

道德主义的金律是:你希望别人怎么对待你,你就要怎么对待别人。康德曾经说:“人是目的,不是手段”,人的生命是无价的,不能说五个人的生命价值就比一个人的生命价值高。

想起来《雪中悍刀行》有段精彩的描写,有问白衣僧人李当心,杀一人而活一人,可杀否?一直问到杀一人活万人,李当心还是不肯点头。

罗翔的观点是要按道德主义行事,要践行尊重生命的道德规范,不能拉杆。

道德主义的困境在于不作为。

3、实践破解电车难题电车难题如果从单一的价值观出发,是无解的,但司法实践中是可以破解的。

例如大明拉动了拉杆,被受害人的家属起诉,法庭完全可以判决:大明的行为是见义勇为,因为他挽救了五个人的生命,同时启动国家赔偿来补偿受害者。

同样的困境在无人驾驶技术上成为必须解决的问题,有人提出了“隧道难题”:无人驾驶汽车正在驰入隧道,这时突然一个儿童跑入道路,驾驶软件可以选择撞儿童或者撞隧道入口,怎么选?

大众的选择是64%的人选择撞儿童。

还有一个问题:当无人驾驶汽车突发情况必须转向时,左右车道各有一个摩托车手,一个戴头盔,一个没戴,按说要撞戴头盔的人能避免最大的伤害,但戴头盔是遵守法律的规定,因为守法而受到伤害,是不可接受的,这也是对功利主义的批判。

实践中应该是利益相关方做充分的讨论和合理的让步,以求达成一个契约,这样无人驾驶技术才能真正落地,造福人类。

5、讨论在朋友们讨论电车难题时,一人看书后选择不拉杆,两人犹豫不决,四人选择拉杆。我是选择拉杆的。但我想说,思考不等于行动,如果真的在电车上我是否有勇气拉动拉杆去撞死一个无辜的人?我并不确定。

一位朋友说不管你是否拉杆,总会有遗憾,我想世界上的事很多就是这样。

人生中也会遇到电车难题的类似问题,事到临头时你的真实的选择才反映你是怎么样的人。就如当你在街头碰到老人跌倒,你是伸手援助还是绕道而行?那时你的作为才彰显出真实的你。

二、苏格拉底的申辩罗翔在读书部分对《苏格拉底的申辩》大加赞扬,“未经省察的人生没有价值”便出于此篇。

这本书很多年前就在书架上,但一直没有读,这次也算是拓展阅读,趁机读了《苏格拉底的申辩》,没想到公元前四世纪的希腊哲学著作,如此的流畅易读,引人入胜,一个半小时读完了这篇申辩,也深深为苏格拉底崇高的人格和伟大的志向所感动,他不愧是西方哲学之父,只有最纯粹、最勇敢、最智慧的人才能做出这样的申辩。

朋友分享的时候也问了书里提到的问题,“你有没有值得一生追寻的使命?”

这是个直击灵魂的问题,朋友们儿时的理想,有想当主持人的,有想当宇航员的,有想当记者、老师、画家,有想开店的,想当地质学家的,有儿时读书想和朋友去周庄而长大后践行的,大家的理想或实现,或没有,总有自己的故事。

能早早找到自己使命的人是幸福的,这样的幸福并不常有。

即便是没有使命感的生活,也不是没有价值的,我想,人生就是寻寻觅觅,有时会迷茫,有时会失落,但只要热爱生活,总有一天会像小王子一样,找到自己的玫瑰花。

三、读书的目的罗翔说读书有四种境界:

在书籍中逃避世界,现实世界并不会因为逃避而消失。

在书籍中营造世界,并不真实。

在书籍中理解世界,我们通过书籍越多地理解世界,就越多地理解自己。

在书籍中超越世界。如果读书无法赋予我们对抗黑暗的力量,那么读书就毫无意义。书中引用了特蕾莎修女的名言,……不管怎样,还是要把最宝贵的东西献给世界。读书可以帮助你超越有限的今生。

想起《培根论人生》的一句话:求知的目的不是为了吹嘘炫耀,而应该是为了寻找真理,启迪智慧。

四、另一些收获和启迪法律不外乎人情,一个国家的法律要以人为本,适应国情。世界上不存在完美的法律,法律不追求最优解,只是治理社会的次优选择,是一个折中的结果。追求最优解,往往会带来最坏的结果,通往地狱的道路总是看起来在走向天堂。

这本书是一剂清凉贴,我们要充分认识到人性的复杂,不要轻易地做道德批判,对于网上的热点问题要理性的思考。

你会同意脑死亡标准,并签署意见书同意捐献器官吗?

知行合一。

艾比克∙泰德说:对于不可控的事情,我们保持乐观,对于可控的事情,我们保持谨慎。对疫情,亦当如是观。

爱人类易,爱人难。

电视剧《我们与恶的距离》,标记一下,找来看看。

罗翔的谦逊从字里行间体现出来,在三联的一个评选中,现代年轻人最信任的荐书人是罗翔,他的博学、慎思与谦逊令人佩服。我们无知,所以我们读书,我们越读书,越承认自己的无知。

五、结语很喜欢书中所述英国法学家斯蒂芬在《自由∙平等∙博爱》的一段话,以之结束:

我们伫立于大雪弥漫、浓雾障眼的山口,我们只能偶尔瞥见未必正确的路径。我们待在那儿不动,就会被冻死;若是误入歧途,就会摔的粉身碎骨。我们无法确知是否有一条正确的道路,我们该怎么做呢?

“你们当刚强壮胆”,往最好处努力,不要说谎,我们要睁大双眼,昂起头颅,走好脚下的路,不管它通向何方。如果死神终结了一切,我们也拿它没办法。如果事情不是这样,那就以大丈夫气概坦然走进下一幕,无论它是什么样子。不要做巧舌之辩,也不要掩饰自己的真面目。

学法学纪心得体会篇4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儿童受国家的保护。1991年制定通过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的保障进行了完善。宪法的意义在于它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

宪法集中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长期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生活中最重要的原则,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和法律效力,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居核心地位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普通法律的内容都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与宪法内容相抵触的法律无效。宪法是规定公民基本权利和国家根本制度,具有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我们的人格、人生、财产受到保护。

学习贯彻实施宪法,要把握和深刻领会宪法的精神实质。我们学习宪法,要全面掌握宪法的基本内容,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我国的国体、政体和基本社会制度,准确把握国家的根本任务,准确把握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和应尽的基本义务,准确把握国家机构设置及其组织与原则等,并将宪法各项规定作为互相联系的有机整体,深刻认识宪法是从根本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是从根本上保证国家的社会主义本质属性,是从根本上保证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体现了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基本主张和人民的共同意志,是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基础,从而增强贯彻实施宪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国的家住在心里,家的国以和矗立。”我们的国家因为和平,因为和谐,所以能够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我们作为一位炎黄子孙,有责任去维护我们祖国的和谐,而作为一名教书育人的教师,更应该去了解、去遵守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

我们心中最神圣的法典是宪法,宪法在我心中,只因为我爱我的国家,而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宪法是社会和谐安定的法律保障,其核心价值在于实现并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宪法的解释结果具有性,这并不意味着宪法的内容是一成不变的;相反,宪法内容是会随着时代发展而变迁。宪法根植心中的方式不是机械的,而是出于内心的真正渴望,出于对宪法中公平、正义、自由、民主等精神内核的向往,出于对宪法权威性的敬仰,出于对个人民主权利的追求,出于对国家、社会制度的疑惑,出于对宪政的民主程度的期待。

让我们用宪法规范自己的行为,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不仅自己遵纪守法,还要把法制意识宣传给周围的人,真正做到宪法在我们的一言一行之中,宪法更在我们的心中。

学法学纪心得体会篇5

最近我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下面谈谈我的几点心得体会。

一、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

二、充分认识了宪法的重要地位和这次修宪的重大意义。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

三、学习贯彻实施宪法,要把握和深刻领会宪法的精神实质。我们学习宪法,要全面掌握宪法的基本内容,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我们国家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的根本问题,准确把握我国的国体、政体和基本社会制度,准确把握国家的根本任务,准确把握公民享有的 基本权利和应尽的基本义务,准确把握国家机构设置及其组织与原则等,并将宪法各项规定作为互相联系的有机整体,深刻认识宪法是从根本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是从根本上保证国家的社会主义本质属性,是从根本上保证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 进行,体现了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基本主张和人民的共同意志,是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基础,从而增强贯彻实施宪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四、从自身的角度来说,自己作为公民,首先要遵纪守法。作为教师,更要依法教学,也要在日常教学中,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法制教育。

学法学纪心得体会篇6

为了将所学知识与实践相结合,我于3月1日到晋一律师事务所进行实习!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实习,晋一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工作人员为我提供了一个充实自我、积累经验的机会和平台,我非常珍惜这个难得的机会并认真对待。在整个实习过程中我遵守单位纪律,服从工作安排,积极完成律师交办的工作,在律师的指导和自己的努力下,我了解和初步掌握了律师事务所的运作程序和律师的办案经过及技巧,弥补了知识上的不足,增长了社会见识,对自己学习和掌握法律、运用法律以及人际关系方面的相处都有很深的体会。

一、关于实习目的和实习计划

(一)实习目的

1、通过实习,将在大学期间所学的理论与法律实践相结合,巩固知识,发现不足,以求积累经验、指导学习;

2、通过实习,培养独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通过实习,培养社会适应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

4、通过实习,树立正确的法律人观念和法律人思维。

(二)实习计划

1、熟悉律师事务所的各项管理制度;

2、熟悉与律师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律师执业纪律;

3、熟悉律师事务所的业务来源、执业范围和执业环境;

4、掌握一般办公技能;

5、与律师接触和沟通,虚心接受指导;

6、整理卷宗、资料查询、法律文书撰写;

7、协助律师接待当事人,组织证据,开庭;

8、不断充实专业知识;

9、请实习单位出具实习鉴定;整理实习记录,撰写实习报告。

三、关于实习经过

实习之前学校就已经明确实习目的和制定了实习计划,这使得我在实习过程中有目的,积极主动寻找锻炼机会,并得到许多律师的指点帮助,实习内容丰富多彩。这些工作有助于锻炼我的各种能力,也是以后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和方面。在完成一般事务性工作的基础上,我注重以下实习内容:

(一)整理卷宗了解律师整个办案流程和司法程序

整理卷宗几乎是每个法学专业的实习生都要做的事。整理卷宗,看似简单的工作其实在你没做之前还是需要时间去熟悉和掌握的,比如装订次序排列就和办案流程紧密相关,也和相应的司法程序相对应。因此,只要你用心,通过整理卷宗你就可以了解熟悉律师的办案流程及相应的司法程序,这很重要。我并没有因为工作的繁杂而轻易放弃,相反我很有兴趣并在其中学习到很多东西。

(三)写作技能问题

在律师所提供的各种法律服务中,书写法律文书是一项对律师的法律功底、逻辑思维、文表达能力等均有较高要求的工作,是衡量律师法律专业素质的一个重要尺度。在我认为律师写作文书的技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要充分领会当事人的意图和目的。在下笔之前首先应该占有资料和事实,注意加强与当事人的交流和沟通,不能自以为是,现实中发生的许多事情是不合常理和你无法预测的。当然也不能一味的依从当事人的意志和愿望,还要融入自己的见解和知识,发挥本人的聪明才智,用法律的语言将当事人的意志和愿望完整的、甚至是创造性的表达出来。要是没有充分表达,或者错误表达了当事人意图和目的的法律文书,不论写的多么完美,也同样是南辕北辙,毫不可取,甚至还要给律师本人招惹麻烦。

第二,在书写格式上,要遵循法定或通行格式。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都颁布过关于法律文书格式的规范,律师在书写时一定要参照,特别是向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呈送的诉讼文书和正式的合同协议、遗嘱等一定注意遵循法定或通行的格式。切忌律师闭门造车,自创一套,否则不仅会带来程序上的麻烦,甚至导致你写的东西无效,成为废纸一堆。另外,在书写上要注意相应得要求,涂改之处一定要当事人摁印确认

第三,在文书内容上,一定要以法律为依据,以事实为准绳。律师在进行法律文书写作之前首先应该对可能涉及的法律规定进行确认;认真研究案件事实情况,对涉案的法律关系仔细分析和定性。在内容上努力做到准确、全面、深刻。尤其是在法律上要经得起推敲和考验。切忌事实表达错误、法律运用错误或有重大缺陷。同时要求主题明确,法律逻辑清晰,表达简练流畅。

四、关于实习思考和经验总结

(一)理论知识是基础,实践经验是关键

在两个月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感到自己所学知识的匮乏、眼高手低。通过实习发现自己的很多不足。我有时发现有些知识倒是掌握了,但是如何运用却不知从何着手,甚至束手无策,这就是实践经验重要性的体现,经验往往能提高效率。

(二)提高自身素质,适应社会发展需要

律师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和公平正义的法律工作者。为此,作为有志于从事律师行业的人,培养良好素质是极为重要的,这包括专业知识、执业形象和执业纪律、人格魅力等素质。同时,律师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必须与社会各行各业建立良好关系,这一方面是工作的需要,也是增加案源的途径之一。

(三)实习对加强和指导学习的作用

第一,我们在讨论某个案件的重要问题时应该广泛地查阅资料,弄清理论上在这一问题上有那些主要观点,实践之中又倾向于那种观点,不仅易于和他人的思路和想法接轨,丰富自己的思维。更是做到有重点的学习,有重点的掌握所学到的知识,有重点的学习理论界的重要观点。

第二,我们应该虚心听取各种意见,应该多注意,想想该如何应对,这样对于在法庭上辩护很有帮助的。也对于日后分析案情也有很大的帮助。

第三,注重锻炼培养自己的逻辑思维能力和灵活应变能力。对于一名好的法律职业者来说这些是必不可少的。而且也要常写一些文章,以便锻炼自己的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这也是综合培养,有利于提高自身的法律思维能力。

五、结语

虽然法学专业学生所面临的法律现状和就业前景仍然严峻,我自身面临的问题也很多,让我明白作为一个法律人的不易和艰辛。也明确了自身努力的方向,总之,一段快乐的实习给我的人生注入了更加丰富的血液,为我的法律职业者之梦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会计实习心得体会最新模板相关文章:

学心理工作总结优质8篇

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总结优质5篇

学幼师个人工作计划优质8篇

学党史民主生活会对照材料优质5篇

学校车心得体会6篇

学三国心得体会通用6篇

学勤俭心得体会6篇

学生学心得体会模板6篇

对大学心得体会6篇

学榜样心得体会最新6篇

    相关推荐

    热门推荐

    点击加载更多
    32
    c
    39822

    联系客服

    微信号:fanwen9944
    点击此处复制微信号

    客服在线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8:30~12:30 14:00~18:00

    如有疑问,扫码添加客服微信,
    问题+截图进行提问,客服会第一时间答复。